写借条的技巧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点击:1443 发布时间:2018-04-13
写借条的技巧
1.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日常生活中,我们借钱有的人写的是借条,而部分人写的却是欠条。你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在生活中意义差不多,但是在法律上这两个字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就拿诉讼时效的时间来说,如果借条上没有载明还款日期,那么根据法律,借条的有效诉讼时效是20年;但如果是欠条、那么诉讼时效就只有三年了,一旦超过3年时效,出借人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金钱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借到”与“借”不是一个意思
要注意区分这两个词的意思,“借到”表示借款人已收到借款,借款关系已经生效;但“今借”就会引人误解,只能表明你有借款的行为,但是否收到借款就不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3.是否约定利息
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想要主张利息,法院直接就不会支持。但如果约定了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法院会支持,你才能拿到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还”字读音不同意思也不同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对同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今还欠款”这个地方到底是“今huan欠款”还是“今hai欠款”,这就是“还”字造成的误解与歧义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即使你作为出借人起诉至法庭,法官也难以判断,你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写借条过程中就应多注意,写清楚此类话语,如写明偿还借款、依然欠款等。
附:10条延长借款时效方法(来源:法务之家)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
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6、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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